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
宿管中心体制机制调整方案(2018年6月)
第一部分前言
1.本方案依据北京市北外附属外国语学校的管理制度,由宿管中心研制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并执行。
2.根据总校的最新规定,除总校聘任的干部外,其他由宿管中心聘任的大组长、小组长均属于宿管中心管理层,不列入学校中层干部及行政中心主管系列,有关待遇按学校所规定的宿管中心管理系列执行,宿管中心无权擅自提高标准。
第二部分管理模式和工作目标
1.实行宿管中心主任负责制,受学校及分管领导委托,宿管中心主任负责宿管中心所属部门的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
2.实行“生活区域管理社区化、宿舍管理家庭化、生活教育课程化”的生活区管理模式,将德育工作具体延伸到实际宿舍管理工作中,有计划地通过日常管理与主题活动形式训练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实现生活区的服务保障功能与学生的自我服务有机结合,以近似于“家”的模式来塑造宿舍的行为文化,有计划、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互助协作精神,让学生在被爱和被关怀的过程中,学会相互关心和承担责任。
第三部分部门建制、“工作流”图示
一、主要“工作流”如下所示
二、部门建制总体思路
宿管中心部门建制分(预科组、小学组)、初高中组、医务室、心理咨询室、餐饮支持等5大板块。
宿管中心日常工作,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高中部宿舍、初中部宿舍、小学部宿舍全面工作,分管校医室;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宿管中心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目标;组织建立宿管中心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宿管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和全体员工的业务培训工作,配合党支部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负责宿管中心经费的申请、管理和审批;负责宿管中心的人事聘任、人员分工、工作考评、实施奖惩等;全面抓好住宿生的安全、纪律、卫生、内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宿管中心与各学部、各行政部门、各年级组的关系;配合学部、各年级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完成校长、分管校长和德育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1、小学组(预科、1-6年级)
全面负责生活老师的管理和学生的生活管理工作,(检查各班学生的晨炼、路队、就餐、宿舍等管理情况和生活教师的工作状况,以及学生安全、午、晚休纪律、对学生进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方面的工作);确定生活教师业务学习培训的内容、方式、地点;做好生活教师的月考评和期末考评;开好组长、教师例会,组织好经验交流活动,及时总结、反馈,指导并推动生活工作不断出新经验,不断上新台阶;全面、公正地评价生活老师的工作;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以律己,热心助人,言行举止应成为其他老师的榜样;负责宿舍区环境布置、各类统计表格、老师与学生的出勤记录、学生思想教育个案、学生住宿分布等。及时发放、收取各类统计表格,分门别类,或入档,或呈报主任;负责宿管中心的稿件上传工作;每周四负责上交下周周计划;每周五要及时上报本周信息通报;每月未如实上报学生在校用餐人数,做到准备无误;负责与家长的联系沟通工作,处理解决家校矛盾冲突。
2、初高中组
初、高中部男女生宿舍在校期间的一切活动安排;负责制定适合本部学生的各项考核与评比;监督与检查各项考核与评比的实施落实情况;负责对各年级的生活老师岗前培训及业务知识的培训;监督检查生活老师的日常工作,按工作量和日常表现进行考核评比,做到会平、公正、公开;每日上报校长及德育处的午、晚休人数都必须准确无误,提供的信息要真实、及时;严查安全隐患,及时配合保安做好学生宿舍的安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解决。时刻把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生活老师岗位职责,使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对于有安全事故及家长投诉的老师要记录到本月的考核当中;配合学校、班主任家长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11、对特殊学生给予关注和教育并及时上报学校与家长取得联系掌握情况;为人坦荡,一心为公,团结、凝聚生活老师,形成合力;贯彻落实学校下达的工作要求;以学校全局利益为重,服从领导分工;处理协调好生活区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对于生活教师中违反师德要求和学校规章制度的问题,要及时向部主任提出处理意见并采取果断措施,以确保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利益。
3、健康保健
遵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协助学校制定卫生工作计划,做好上级部门下发健康餐饮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相关健康材料的报送;并注意检查总结,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积极配合学校卫生保健所等相关部门完成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计划免疫证查验。健全学生体质健康资料,做好学生体质监测评价资料归档存放工作。在体检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对残疾、体弱学生,加强健康指导和心理卫生咨询;做好学生一般伤病事故的处理,做好学校运动会等大型集会活动期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卫生保健工作;积极做好近视眼、砂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认真贯彻《传染病法》,做好急慢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和管理工作,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面向全体学生,广泛做好卫生保健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因病缺课回访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相关学校卫生工作。
4、心理咨询室
负责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各校区校领导的整体工作规划为指导,根据各校区德育处、教务处工作计划开展常项心理工作,积极学习教育部、教委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文件及精神,协助主管领导制定符合学校发展方向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学期计划和工作目标,组织建立心理工作的流程体系和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实施,分管初、高中校区常规心理工作。
做好上级部门下发食品健康安全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做好各校区与餐饮协调工作;做好膳食委员会协调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卫生健康餐饮等相关部门工作;协助餐饮中心做好学生健康知识宣传工作、负责并监督教职工“补充加餐”工作。
夜巡及门卫值班工作:
专职夜班老师每天21:10准时与生活老师做好交接班工作,巡视到第二天早上6:00点,每日做好夜巡时间段(卓毅轩、娴雅阁、育知园、习礼园(播报、打卡)巡视工作;巡视楼内外安全水电门窗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关注学生身体状况、自主学习纪律、违纪情况(电子产品等);巡视学生夜间合用手机等违纪问题处量;同时做到了有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交老师协助解决。
门卫值班:
按学校要求查验学生仪表仪容;对上课期间出入宿舍大门做好登记、做好大门开关工作;当班期间学校财产有无损失、被盗等;认真检查进入宿舍区的外来人员的有效证件,填写好记录,特殊情况通知当日带班领导,不得私自放入。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妥善处理,及时汇报;维护宿舍大门口秩序;加强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楼内。对夜间进出宿舍的校内工作人员、无异常情况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开门放行。
第四部分部门主管或组长编制及其他
一、部门主管或组长编制
注:兼任不重复取酬
二、其他
1.本规定于2018年6月20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之前宿管中心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2.在试行过程中根据学校实际发展、政策变化、机构改革等及时修订完善,修订时须上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3.本规定解释权在宿管中心主任室。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