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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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外附校关于防治水痘等传染疾病的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12-05-25 信息来源:

(2012年5月23日)

春夏季是水痘、手足口、麻疹等传染病的易发期和高峰期。近日,我校发现水痘疫情,若控制不好,可能有漫延趋势。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上级防疫部门的要求,我校拟定了有关防治水痘等传染病的工作预案,请各部门、各学部、有关年级认真落实。

一、建立防治水痘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林卫民

成员:张继军 高雁鸣 赵玉玲 杨磊 王静 王红

2.工作小组

组长:高雁鸣

成员:杨磊、朱志艳、刘长虹、李明明、李梁、范立坤、疫情发生的相应年级年级组长和相应班级班主任

下设工作办公室,成员:朱志艳、范立坤、揣寅祥、靳永春、郭汉武、李丹,朱志艳兼主任

二、防治工作流程

具体操作如下:

1.若班级发生1例水痘、手足口病例时,必须执行晨检制度,发现病例须立即启动以下应急工作程序。

(1)每天早晨8:00前,班主任认真排查本班学生是否有低热、头痛、全身不适、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填写《北外附校传染病早期预警监测登记表》电子版,并通过腾讯通上报年级组长及保健室。保健室汇总后上报防病工作领导小组、学部领导、有关部门领导(若班主任因事外出,由年级组长落实教师代为处理)

(2)若发现躯干、口腔、手脚上有红色皮疹或小红点疑似症状学生,及时将学生送至医务室进行诊断隔离(必须有教师陪同,年级组长落实人员帮助班主任处理此项事务)。

(3)经校医初步判定为疑似病例的学生,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并同时通知家长。

(4)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水痘、手足口病的学生,家长必需立即接回家并继续治疗,同时须居家隔离7—10天。个别患病学生确因离家较远,暂不能回家的,在学校进行隔离(此项工作由宿管部落实,物业公司配合落实病号饭),学生在校隔离期间不得进班上课及参加其它校内公共活动。

(5)患病学生康复后,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回校,回校学生须经保健室复检,若没有异常,持保健室复课通知单即可复课。若校医复检还有异常,由校医室直接联系学校车辆送学生到医院复检;若复检认为尚未达到完全康复,必须请家长接回或在校隔离。

(6)隔离期间不得上课及参加其它校内公共活动。

(7)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要积极做好家长思想工作,确保每个学生及家长都能支持学校依法实施防病、防疫的有关工作。各年级组要认真做好因病缺课学生的个别补课工作。

2.若同一个班级发生2例水痘病例时,执行晨、午检制度,班主任每天早晨8:00前,下午2:30前排查本班学生是否低热、头痛、全身不适、乏力、咽痛的症状,躯干、口腔、手脚上有红色皮疹或小红点疑似症状学生,具体操作参照上第二款第一条进行。

3.一周内同一班级发生3例及以上水痘病例时,立即执行班级晨、午、晚检制度,同年级无病例的其他班级同步实行晨检制度。其中,晚检由生活教师负责,每晚9:00对学生进行检查。具体操作参照上第二款第一条进行。同时,校保健室必须通过电话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加强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

各班加强室内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物业公司对有疫情的楼层教室、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重点对桌面、地面、门把手、电脑键盘等有公共接触的物体表面定期进行彻底擦拭清理,每日至少1次。卫生间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生活区由生活老师对重点公共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四、减少人员聚集活动:

有疫情的班级,停止可能导致肢体接触的某些课程和集会活动,直到疫情消除为主。

五、加强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

水痘是由带状疱疹病毒原发感染引起的疾病,主要通过呼吸道和接触患者的疱疹液污染的物品传播。为小儿常见急性传染病,但成人亦可发病,且症状相对重一些。初为红斑疹,数小时后变为深红色丘疹,再经数小时发展为疱疹。皮疹分批出现,初期表现为小红点,容易被误诊。为防止发病,应教育学生尽可能少去人多的公共场所,不要与水痘患者接触,教室保持开窗通风,主要个人卫生、勤洗手等。易感人群还可以接种水痘减毒活疫苗进行预防。

六、其他

学校保健室24小时有医务人员值班,联系电话:82747062、82747100;每天22:00—6:00联系电话82747125。

以上预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